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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长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工商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网络空间安全、中医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金融、应用统计、汉语国际教育、翻译、农业、会计、艺术、教育10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终招生总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要求

1.报考特殊教育学院单独考试的考生(视障与听障),“报考点”项目必须选择“长春大学”,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均在长春大学。

报考特殊教育学院单独考试的考生(视障与听障)包含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

1)  100500中医学(视障)

2)  135107美术(听障)

3)  135108艺术设计(听障)

4)  135101音乐(视障)

2.报考美术学院美术(135107)专业、艺术设计(135108)专业、音乐学院音乐(135101)专业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报考点”项目必须选择“长春市招生办公室”。

考试科目为“704素描人物全身像”考试时间在12月27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在长春大学。

考试科目为 “813色彩人物半身像”、“814设计素描”考试时间在12月27日下午14:00-17:00,考试地点在长春大学。

3.报考音乐学院音乐(135101)专业的考生,考试科目“815专业基础”考试时间在12月27日下午14:00-17:00,考试地点在长春大学。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初试

1.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3.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详见长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信息。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地点在长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学制、学费及住宿标准

学校将按照国家及吉林省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及研究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政策执行。

(一)相关专业学制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2021级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学费为15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他类别)学费为10000元/学年。

(三)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生•学年(四人间),600元/生•学年(六人间),具体以当年报到通知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二)   各专业拟招收人数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上线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进行分配。

(三)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四)   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1年8月前有效。

(五)   我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导师联系方式。

(六)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祝老师、孟老师

咨询电话:0431-85251786、0431-8525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