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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吉林省《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 [2022] 231号)、《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吉学助中心[2022] 49号)等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各培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校内外专家评审,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确定李泽启等13名硕士研究生为长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1日),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直接向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反映。

联系人:刘丽凡;联系电话:8525192918686456823;电子邮箱:673826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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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 10 月 27日